2016年暑假即将到来,为进一步做好对同学们的服务工作,同时确保假期的安全稳定有序,现就暑假留校学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批准留校学生的原则
对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可予以考虑。
1、申请留校复习考研者或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者(需要提供听课证);
2、家庭所在地距学校距离远且经济困难、交通不便者;
3、特困学生已落实暑假勤工助学工作者;
4、学校安排的暑期社会实践者。
二、审批程序和要求
1、申请人填写留校申请表。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时要求理由充分,承诺自觉遵守各项规定等。
2、认真审核,对留校参加学习班的学生要求提供听课证或报名发票(复印件)。
3、暑期留校学生留校期间若违反校纪校规,按《学生手册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附件一:2016年暑假留校学生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
附件二:2016年暑假学生留校申请表
附件三:2016年暑假学生留校学院(中心)审批汇总表